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
关于开展2022年 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
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内涵建设,促进集团内成员院校专业教师结构优化,建设一支数量足够、结构合理的“双师型”师资队伍,探索建立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经费多元化投入的保障机制,今年将继续实施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资助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1.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较高的专业水平,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,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累计在集团内成员院校授课达40学时以上。
2.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取得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;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,实习指导因教学工作需要,参加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进修,并在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取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。
二、资助标准
一次性资助符合条件的专、兼职教师(含实习指导教师)3000元(税前金额,发放时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)。资助经费在集团专项资金中支出。
三、组织管理
1.集团内各院校要认真做好 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资助的申报、管理和考评等工作,建立 “双师型”教师电子档案。每年向集团秘书处提交相关工作的总结报告,全面反映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。
2.集团内企业积极培养、支持、推荐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技术人员成为集团内相关院校的兼职教师。
3.集团内各院校和企业认真做好 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工作,积极探索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。
4.集团秘书处加强服务与指导,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
四、申报材料
集团内院校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向秘书处提出申报,报送以下材料:
1.《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 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资助申报表》(附件1),一式二份。
2.《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 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资助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,一式二份。
3.《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 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资助工作总结》(附件3),一式二份。
六、申报时间
2022年10月25日前将所有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集团秘书处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集团公共邮箱jdzjjt@126.com。
联系人:徐红洁 ,联系电话69990024,18916566030
联系地址:嘉定镇金沙路280号1-2B室
附件:
1.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职校培养“双师型”教师资助申报表
2.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职校培养“双师型”教师资助申请汇总表
3.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职校培养“双师型”教师资助工作总结
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
二O二二年十月